丹政函〔2013〕95号
丹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丹凤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强税源监控,杜绝税收流失,有效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丹凤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组长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存成;副组长为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法院副院长李林涛、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丹亭、地税局局长邓建波、国税局局长董爱平、财政局局长杨家英;组成人员为县发改局、工商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统计局、工信办、质监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文广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局、扶贫局、经贸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以及16个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地税局局长兼任,县国税局局长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向县政府提供地方税源建设状况及税收收入分析报告;提出加强财政收入工作的建议;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税收政策建议。
(二)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汇总、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科学合理利用采集到的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三)建立协税、护税网络,构建建筑业“以票控税”机制,实现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巩固车辆税收的社会化管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四)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定税收征管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地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奖惩,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理。
丹凤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