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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的通知

政办发〔20255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予以公布。

按照《条例》规定,气象灾害包括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连阴雨、冻雨、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结合我县实际,尤其要注意暴雨(雪)、干旱、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

本次公布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依据《条例》十六条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认真落实《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履行气象灾害防御法定责任,即:制定、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部位,配备气象灾害防御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部位,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并根据需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运营安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气象报送本单位灾情。

应急管理、水、自然资源、环保、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卫健、教经贸、林业、通信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县气象局,结合气象灾害分布实际,根据地理位置、气候背景、工作特性等,严格落实《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等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丹凤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第一批)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丹凤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

(第一批)

序号

重点单位名称

类型

1

丹凤县第三小学

(一)

2

丹凤县第九幼儿园

(一)

3

丹凤县第二小学

(一)

4

丹凤县第三幼儿园

(一)

5

丹凤县第五小学

(一)

6

丹凤县第五幼儿园

(一)

7

丹凤县第一小学

(一)

8

丹凤县第一幼儿园

(一)

9

丹凤县乐宝幼儿园

(一)

10

丹凤县思源实验学校

(一)

11

丹凤县县初级中学

(一)

12

丹凤中学

(一)

13

商镇第二幼儿园

(一)

14

丹凤县中医医院

(一)

15

陕西丹江世纪漂流有限公司

(一)

16

丹凤县金山旅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一)

17

陕西商於古道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一)

18

中油华阳能源城投销售有限公司丹凤桃园加油站

(二)

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销售分公司丹凤竹林关加油站

(二)

2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销售分公司丹凤铁峪铺加油站

(二)

2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销售分公司丹凤江南大道加油站

(二)

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销售分公司

丹凤棣花加油站

(二)

2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销售分公司

丹凤城西加油站

(二)

2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石油分公司

沪陕高速丹凤务区北加油站

(二)

25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石油分公司

丹凤加油站

(二)

2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商洛石油分公司

沪陕高速丹凤服务区南加油站

(二)

27

商洛市勇景玉驰商贸有限公司丹凤县桃园加油站

(二)

28

商洛丹凤县龙驹液化气贮配站

(二)

29

商洛丹凤县龙驹燃气有限公司

(二)

30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竹林关加油站

(二)

31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庾岭加油站

(二)

32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铁峪铺加油站

(二)

33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寺坪加油站

(二)

34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石门加油站

(二)

35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峦庄西街加油站

(二)

36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峦庄加油站

(二)

37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留仙坪加油站

(二)

38

陕西丹凤龙桥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东关加油站

(二)

39

丹凤县铁峪铺中心加油站

(二)

40

丹凤县顺安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二)

41

丹凤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

42

丹凤县强久液化石油气储配有限公司

(二)

43

豪盛矿业有限公司油坊沟尾矿库

(三)

44

丹凤县商镇继宏大峪沟采石场

(三)

45

丹凤县秦石矿业有限公司

(三)

46

丹凤县皇台矿业有限公司大潘头沟尾矿库

(三)

47

丹凤县皇台矿业有限公司大范沟尾矿库

(三)

48

丹凤县宏岩矿业有限公司梁水沟尾矿库

(三)

49

丹凤县宏岩矿业有限公司

(三)

50

丹凤县豪盛矿业有限公司

(三)

51

丹凤县交通局

(四)

52

丹凤县商山通用机场服务有限公司

(四)

53

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丹凤公司

(四)

54

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丹凤志强公司

(四)

55

丹凤火车站

(四)

5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丹凤县分公司

(五)

5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丹凤分公司

(五)

5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丹凤分公司

(五)

5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凤县分公司

(五)

60

丹凤县和平水库

(五)

61

丹凤县龙潭水库

(五)

62

丹凤县马炉水库

(五)

63

丹凤县苗沟水库

(五)

64

丹凤县磨丈沟水库

(五)

65

丹凤县石梯子水库

(五)

66

丹凤县鱼岭水库

(五)

67

陕水务丹凤供水公司

(五)

68

国网丹凤县供电公司

(五)

69

商洛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丹凤分公司

(五)

70

船帮会馆

(六)

71

县博物馆

(六)

72

陕西东凤酒庄有限公司

(七)

73

丹凤县恒发铜业有限公司

(七)

74

丹凤龙桥振兴商砼有限任公司

(七)

75

丹凤天元电子有限公司

(七)

76

商洛龙桥尧柏水泥有限公司

(七)

77

丹凤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七)

78

丹凤县葡萄酒有限公司

(七)

79

商山红葡萄酒有限公司

(七)

80

乾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七)

81

安森曼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七)

82

陕西十三坊食品有限公司

(七)

83

陕西中天禹辰航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七)

备注:

《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一)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火车站、客运车站、民用机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或者运行管理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

(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工程的建设单位;

(四)公路(含高速公路)、铁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航空等运行、管理单位;

(五)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六)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博物馆、版本馆、档案馆,古树名木责任单位;

(七)大型生产、制造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

(八)其他受气象灾害影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省市驻丹各单位。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