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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健康扶贫退出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退出政策解读

一、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押金。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或携带相关证明和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救助。

(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1)救治病种:2016-2018年对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2018年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4种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共计25种疾病。

2)救治要求: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县医院救治主体责任,对县级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由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或医联体医院派专家指导救治,仍不具备条件的,到市省级定点医院救治,康复回基层。

(三)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1)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患者,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随访。

2)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患者,由基层医务人员开具健康教育处方,每年安排一次随访。

3)将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对大骨节病等病人,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对补充纳入管理的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随访一次。  

(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促进行动、基本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行动、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妇幼保健行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二、贫困退出涉及健康扶贫指标认定

(一)退出贫困村有标准化卫生室

认定标准:是指建设规模不少于60平方米;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卫生室原则上配备至少1名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乡村医生配备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

认定方法:

1.对需认定的村卫生室现场测量面积,查看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是否分离、单独设置,是否配备了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是否有具备资质的村医或者乡镇卫生院派员服务。

2.由行政村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辖区镇卫生院会同相应行政村村委会人员对辖区定点村卫生室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卫健局报告申请进行复核认定。

3.县卫健局接到复核认定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认定,并形成认定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卫健委申请复核认定。

(二)贫困人口25种大病患者救治认定

认定标准:对贫困人口25种大病患者全部进行救治及管理。

认定方法:

1.由县医院组织对全县贫困人口25种大病患者救治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初验完成后上报县卫健局。

2.县卫健局根据县医院初步认定情况进行复验核查认定,形成核查认定报告,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同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健康委。

(三)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定

认定标准: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面对面随访服务;其它贫困人口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健康体检随访服务。

认定方法:

1.由镇卫生院组织对辖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初步认定完成后上报县卫健局。

2.县卫健局根据各镇初验情况进行复验核查认定,形成核查认定报告,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同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健康委。

(四)配合水利部门完成贫困退出安全饮水水质检测

指标解释:按照职责分工,这项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贫困退出安全饮水水质检测工作。

三、各驻村工作队及帮扶人健康扶贫工作职责

(一)标准化村卫生室管理

各村驻村第一书记要协助村委会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力度,做好辖区村卫生室环境卫生监督及过期药品排查,对村卫生室环境卫生室差,或拒不接受过期药品排查的,及时上报辖区镇卫生院处理。

(二)25种大病患者专项救治

各帮扶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患病情况和救治情况,及时督促和组织患者到县医院进行确诊和救治,特别是患有白内障、尘肺的患者,要及时动员和组织患者到县医院进行治疗,白内障患者在县医院治疗医疗费用全免。

(三)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管理

一是组织门诊特殊慢病患者救治和门诊购药报销。对贫困人口患肺结核病、乙肝、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尘肺病、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糖尿病伴并发症、心脑血管病康复期、老慢支(慢阻肺)、癫痫、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康复医疗项目、类风湿关节炎、血管支架植入术、心脏换瓣膜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脑瘫、血友病等24种门诊特殊慢病患者,及时办理门诊特殊慢病报销卡及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报销备案工作,让贫困慢病患者充分享受门诊购药报销倾斜政策。各帮扶责任人要及时了解被帮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对发现疑似24种门诊特殊慢病患者及时联系家庭医生(家庭医生信息可在贫困户家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中查找),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协助县级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确诊,办理慢病卡并实行救治,对办理慢病卡但未治疗的患者,要及时组织患者到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进行治疗。

二是核查督促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帮扶责任人要及时了解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询问慢病患者治疗情况,查看签约服务手册,查看慢病患者是否按照要求频次接受签约随访服务,记录是否详实,对6类多发慢病是否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对患有慢病未进行治疗的贫困患者,要及时组织患者到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进行治疗;对签约服务未及时落实到位的,要积极联系该户签约的家庭医生,督促家庭医生及时开展签约及随访服务。对住过院的贫困患者要及时了解患者就医费用报销情况,协助家庭医生将患者住院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情况,及时填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中的家庭成员住院(门诊特殊慢病)医药费用报销一览表中;同时,为贫困户算清住院费用"四重保障"报销情况,解读好享受的医保相关政策,并收集相关报销结算票据,粘贴在手册最后一页的粘贴栏中。

(四)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一是要入户查看贫困户家中是否张贴《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救治明白卡》,如未张贴,及时联系村医索取明白卡,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二是各帮扶责任人要向贫困人口做好两句话政策宣传:一是看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非贫困人口要高。二是有病在县上、镇上先住院后掏钱。



丹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丹凤县脱贫退出政策汇编(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