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工商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丹凤县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的非公经济人士队伍。引导会员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组织和引导会员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参与我县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决策的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承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愿和要求,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做好有关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在丹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加块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5、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在丹凤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6、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良好社会氛围。
7、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合作交流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8、开展民间外交,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域外各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9、依法管理会产。
10、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教育活动。召开了非公经济人士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结合2016年度商会工作会,对12个镇办的基层商会会长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积极开展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示范县创建工作,年内通过验收命名。5月上旬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推进会在丹凤召开,丹凤工商联的工作业绩和机关形象得到了我省各级工商联领导的认可和好评,并被全国中华工商联命名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年新发展商会会员46名,筹措资金为龙驹寨街道商会和棣花镇商会配备了电脑和办公桌椅,统一制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牌匾,使商会的办公条件和规范管理得到了改善提升。
四是组织开展了“法律走进企业”主题活动。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入企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维权培训。
五是完善更新了工商联会员、商会、执委数据库建设,已完成商会数据库、执委数据库、会员信息录入,占会员总数的89%。
七是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组织开展了慰问走访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对老工商业者、退休干部、困难职工、贫困户等进行走访、慰问。
八是开展了“诚信守法经营”创建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做守法之人,办诚信企业”倡议活动。
九是组织工商联界政协委员撰写提案21份,开展了中小企业用工和基层调解工作调研;邀请中华台商协会、陕西客家联谊会、中国西部联合发展商会等五个商会18个知名企业参加了丹凤县在西安举办的商於古道重点项目招商推介会,三个企业与我县签定了合作意向。
十是开展了融资扶企服务。依托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商洛城市商业合作社,积极协助非公企业开展融资服务,扶助企业破解资金难题、增强发展活力。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丹凤县工商联决算单位构成为:2016年丹凤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本级,群团机关,科级建制,编制5人,实有6人。
二、丹凤县工商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经费。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76.45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经费。包括:基本支出76.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工商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3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45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5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省级“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及省级“五好”工商联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公务车平台租车费均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形成“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1.45万元。
1、2016年因公出国(境)0批,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指导业务工作接待。2016年公务接待3批、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主要用于租用车辆。
4、会议费支出0.33万元,主要是召开商会工作会和执委会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2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增加9.0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召开全省工商联现场会,制作展板、基层商会各类制度等。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