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 政府预决算 > 正文
丹凤县水务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丹凤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丹凤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水务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拟定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功能区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全县主要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乡镇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六)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拟定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和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建设、管理和水源保护工作。

(八)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乡镇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负责全县渔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渔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库、水电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全县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十二)编制中小型和跨乡镇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水务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务队伍建设。

(十四)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库区移民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3丹凤县水务局决算单位构成为: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编制人数

合计

行政

事业

1

丹凤县水务局

行政

全额

10

10

 

2

丹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事业

全额

11

 

11

3

丹凤县水政监察大队

事业

全额

15

 

15

4

丹凤县桃花谷水保科技示范园管理办公室

事业

全额

10

 

10

5

丹凤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事业

全额

4

 

4

6

丹凤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事业

全额

3

 

3

7

丹凤县水保水产工作站

事业

全额

11

 

11

8

丹凤县水利工作站

事业

全额

7

 

7

9

丹凤县抗旱服务队

事业

差额

7

 

7

10

丹凤县丹北库区管理总站

事业

差额

34

 

34

合计

 

 

112

10

102

 

二、丹凤县水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492.74

一、基本支出

13

1892.33

二、政府性基金

2

  592.09

1、工资福利支出

14

373.72

三、事业收入

3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78.79

四、经营收入

4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1439.82

五、其他收入

5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6

 

二、项目支出

18

192.09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2084.83

本年支出合计

21

2084.4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1.94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2.36

收入总计

12

2086.77

支出总计

24

2086.77

注:本表反映丹凤县水务局 2013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9=1+2+3+4+5)行;12=9+10+11)行;21=13+18+19+20);24=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