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清单
丹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凡奎
一、扎实履职落实领导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协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协管部门、包抓工作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夯实协管和包抓单位工作责任。
二、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字好干部标准要求,推荐政治上搞得住、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好干部。
三、严格落实教育监督职责。定期对协管部门、包抓工作单位负责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定期检查协管部门、包抓工作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强化监督,持续改变工作作风。持续聚焦“四风”,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干部作风问题,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纠正“三难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五、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开展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不为不遵守纪律规矩的人和事说情,积极协助查处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打击不正之风。
六、严以律己做好示范当好表率。严格落实协管责任,扎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积极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带头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廉政承诺。挂职期间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