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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时间:2017-08-13 18:10 来源:丹凤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作者:丹凤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1、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是什么样的机构?是否营利?

答: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是隶属于陕西省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具体经办县域内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基金征缴、待遇发放的专门机构。是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机构,所属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2、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和《丹凤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卡》,即可完成参保手续。

3、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是否有户口限制?

答:没有。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均可参保。

4、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到指定的税务代征机关缴纳。

5、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与原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有何不同?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享受待遇与原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享受待遇计算办法一致。

6、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到达法定年龄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享受冬季取暖费;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7、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可办理退休。

8、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十五年及以上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由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丹凤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卡》等资料,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退休。

9、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的怎么办?

答: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本人自愿,经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15年(陕劳社发【200076号、陕政发【199939号)。再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入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10、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未达到退休死亡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办理?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可以全额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者,参保人员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领取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1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死亡的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死亡的,个人账户剩余部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并享受丧葬费、抚恤金。

地址:丹凤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办公室0914-3322307  业务大厅0914-332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