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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2-07-24 17:27 来源:丹凤信息办 作者: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丹凤县矿产资源规划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丹凤县是商洛市的矿产资源大县之一。丹凤县矿产资源主要有铁、锑、钒、石墨、水泥灰岩、钾长石、饰面大理石等,其中铁、锑、钒、石墨、建筑材料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资源具有一定的潜力,可供性强,能保证长期开发所需。为了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丹凤县国土局编制《丹凤县矿产资源规划(2012-2020)》。

1)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目标

规划全县设置2个重点勘查区,3个鼓励勘查区,1个禁止勘查区,分别如下:

皇台铜矿外围重点勘查区(ZK1,面积124.53km2

土门-竹林关钒矿及铜矿重点勘查区(ZK2,面积87.76km2

蔡凹-留仙坪一带锑矿及铜矿鼓励勘查区(GK1,面积69.99m2

峦庄一带钾长石鼓励勘查区(GK2,面积50.78m2

庙沟地区铁铜矿鼓励勘查区(GK3,面积41.66m2

禁止在龙驹寨龙潭水库一带水泥地勘查(JK1,面积47.76km2

2)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结构及布局调整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优化配置,完善执法手段,对锑矿、钒矿、铁矿进行全面整合,使全县现有矿山数量减少50%

3)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有效开发利用目标

具体目标为:金属矿产采矿总回收率达到75-80%,选矿回收率达到85%;非金属矿产的采矿总回收率达到80-90%,选矿回收率提高5%;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40%

《规划》在全县设置6个矿产资源鼓励开采区,1个禁止开采区。鼓励开采的矿种有:花岗岩、大理岩、水泥灰岩、钒、铁、铜、石墨、矽线石等。

丹凤县涌峪花岗岩鼓励开采区(GC1,面积3.53km2,鼓励开采矿种-花岗岩)

留仙坪石灰石和优质水泥灰岩鼓励开采区(GC2,面积6.25km2,鼓励开采矿种-石灰石和优质水泥灰岩);

竹林关石槽沟土门龙王沟一带钒矿鼓励开采区(GC3,面积3.82km2,鼓励开采矿种-钒);

皇台铜矿铁矿鼓励开采区(GC4,面积3.95km2,鼓励开采矿种-铜、铁);

关山山岔铁矿鼓励开采区(GC5,面积3.2km2,鼓励开采矿种-铁);

留仙坪王家沟石墨鼓励开采区(GC6,面积3.73km2,鼓励开采矿种-晶质石墨)。

丹凤县龙驹寨龙潭水库水源保护禁止开采区(JC1,面积为47.76km2)。

4)矿山生态环境与恢复治理目标

在规划期内,对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实现恢复治理率达到60%,矿山地区复垦率达到55%。《规划》建立三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分别如下:

蔡凹锑矿北区地质环境治理区:规划复垦面积为林地1.25km2,主要治理任务为清理矿渣、治理废弃矿井、绿化及恢复植被。

皇台铜矿地质环境治理区:规划复垦林地1.3km2,主要治理任务为清理矿渣、恢复植被。

竹林关-土门钒矿地质环境治理区:规划恢复林地面积1.2km2,复垦土地2km2,规划目标是治理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规划对所在地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禁采区禁止勘查及开发利用,合理规划开采方案,优化工艺、减少占地、落实水保方案,并进行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对生态环境保护;对于矿山采矿废气污染,洒水防尘,有效通风等措施进行防治;矿硐水收集到地下水仓沉淀处理后,优先用于矿井井下作业用水;露天矿坑排水储存在采区储水池,用于采矿工作面降尘洒水。噪声主要为采矿及选矿的机械噪声,采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消声、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尾矿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废石及尾矿在废石场或尾矿库堆放填埋。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规划总体上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规划目标、产业定位、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空间布局等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调整后基本可行。在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本规划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可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凤县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地址:丹凤县政府大院

人:白宽虎

联系电话:0914-3325561

(五)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

人:女士

联系电话:029-83297466

电子邮件:wjvip82@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是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规划落实后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及查阅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索取报告书简本,发表关于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