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着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推进农村电商扶贫,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充分整合全县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的现行政策,全力持支农村电商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实际,以大力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农村电商助力扶贫,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努力把农村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具体措施
(二)金融方面。要强化金融服务和税收支持。一是要全面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切实解决金融服务到村、到户问题。同时,要加快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手段发展步伐。二是要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搭建全产业链农村电商金融服务平台,以农村电商场所为基点设立支农服务点,打造融线上电商、线下资金结算为一体的电商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与电商的融合性。三是要探索网络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提升信贷服务功能;创新融资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联保贷款、保证类小额贷款、农产品收益预期贷款、存货质押贷款等适应农村区域特点的新产品;创新贷款审批方式,降低信贷准入门槛,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位信贷服务。四是对在我县注册的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享受国家及自治区、地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税收减免、融资担保、小微企业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五是对从事电子商务产品设计、研发的企业及网店,在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惠民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倾斜扶持。六是积极帮助重点运营商、培训孵化机构、农村物流等企业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以解决电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土地方面。要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对电子商务用地的支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立足我县实际,主动创新思路破解土地供应难题,着力做好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文章,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在符合三规融合,且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容积率。利用划拨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后使用,并按规定缴纳国有土地收益金;或按用地评估确定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人才方面。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在其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对于本县籍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人和注册于本县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免费享受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提供的人才培训服务;对于有意愿入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创业者,签订入驻协议后,由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2年的孵化服务,帮助电商创业者提升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能力;对我县尚未注册公司的微商、淘宝C店等模式的小微创业者,在签订协议后,可以免费在电商服务中心内的创客空间办公,并接受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的2年指导服务,帮助小微创业者尽快提升电子商务运营技术;对于本县传统企业的电商转型需求,电商服务中心要接本县电商人才,帮助转型企业搭建电商运营团队,并由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2年的指导服务。
(四)收费方面。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或小微企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县级示范电子商务产业园,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年实缴税金满500万元奖励15万元,满1000万元奖励30万;年实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的,每超1000万元增加奖金15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调整充实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强有力措施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办)、县金融办、县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税务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卫健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为农村电商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对工作不力的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丹凤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