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行政执法监督提出的新要求,以法制监督深化年为抓手,以八项举措为着力点,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水平和效果持续提升。
一是推行两项监督管理制度,突出外部监督。创新外部执法监督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首批为本地9家企业配备了专门的执法监督员,开启了点对点监督新模式,有效约束和监督了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滁州市行政执法人员不良执法行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全年共有62名执法人员记入不良执法档案,促进了规范文明执法。
二是创设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突出层级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滁州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实名通报,同时到被检查单位进行“回头看”。今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复议等工作进行了实名通报,有力地防止了年年执法检查、年年指出问题、年年反复的状况出现,保证了通报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突出专门监督。在总结以往评价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办法》,并且连续4年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对2011年实施的《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效果评价。目前,评价报告已经完成,指出了被评价文件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了6条对策建议,并建议市政府修改该文件。第三方评价的持续开展,保证了评价的客观性,及时纠正了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了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四是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突出联合监督。强化政府法制和检察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断总结“两法衔接”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个案咨询制度,完善了联席会议机制,并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行政处罚信息27250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含线索)120件,公安机关立案67件,移送起诉37件,判决6件。该机制的成功运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防范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突出源头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在把好文件合法关的前提下,更加结合实际注重文件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0件。同时,创新备案审查机制,进行文件会审,全年共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19件。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把关,保证了“红头文件”的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行政。
六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突出内部监督。在往年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基础上,今年再次完善了市本级裁量标准,共细化、量化市本级38个部门193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项目,保证了执法公正,减少了执法随意。同时,确定市人社局、市国土局等7个部门作为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裁量权试点单位,扩大了裁量权基准实施的面。
七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突出常规监督。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市直有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市环保、人社、国土、安监、药监、质监6个部门48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采用一卷一表的形式,对参评的案卷逐一进行评查、记录,现场指出问题,现场“一对一”反馈,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八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突出事前监督。有序组织开展了3批次949人次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为各地依法履行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严格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较好地把好了执法人员的进口关。